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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小地痞的告白

“程未远,我再喜欢你我就是猪!啊啊啊啊!”

周五,郑惜诺站在天台发泄情感,路渐遥捂脸路过,她恨不得指天发誓,认识郑惜诺是她这辈子最丢脸的事情!她好不容易抓住机会偷溜走,不用跟着郑惜诺一起丢人了,可要赶快回家。

结果还是没能成功溜走,她在回家的路上被一个小混混拦住了。

“路渐遥?”

对方一头黄毛,校服拉链大开,说话痞气十足。她这是遇见小混混了吗?路渐遥内心过度崩溃,她以为自己这样两点一线的乖学生绝对不会遇到这种事的。

“你是谁?”一个学校学生那么多,她实在是想不起来和什么人有深仇大恨,这号人物怎么看都是没见过的。于这种充满社会气息的人,她可是敬而远之,唯恐自己倒霉。

对方不回答,内心悲伤成河的她只能忍着内心的不安再次问:“你这是……要、要抢劫?”

时重上下打量路渐遥一番,回答说:“是啊!劫色。”

你这得多不长眼啊!九高这么多人眼瞎吗?路渐遥一口老血哽在喉中,长相平庸从来无人记得的妹子,第一次被人这么说,她是有一点小小的虚荣,碍于情况不对,只能说:“无聊!”

她仔细一看,小混混长的还是挺好看的。在这满世界都喜欢白衬衫少年时,坚定的染着黄毛,凭借容貌完全没有杀马特的感觉,反而有几分痞帅。

单从相貌来看,他倒是不比程未远差多少。这是路渐遥的最后结论。

“怎么不相信?”

这种事情傻子才相信吧?连路渐遥亲妈都说:“我闺女最让我自豪的就是她的长相一直很安全。”

“我也不相信。”时重煞有其事地点点头,程未远是学习学的脑子都生锈了吗?

“你有病吧?”路渐遥真的有种控制不住想翻白眼,放学拦着她说些不找边际的话,如果她有胆色一点,说不定撸起袖子就开揍了。

“没办法啊,谁让那家伙的男朋友喜欢你,她告白总是不成功。”

时重看着面前的女生——宽大的校服,马尾辫,容貌平平。路渐遥唯一特别的大概只有一双眼睛了吧?

她注视着别人的时候,眸中的光芒柔和清润,让他有一种被人深情以待的感觉。

“如果真是男朋友的话,她就不需要告白。”路渐遥毫不留情地指出这个病句。她心里忍不住猜测是谁这么无聊,去找混混做这种事情?

还总是告白被拒?路渐遥第一时间想起了疯子郑惜诺。可转念一想又有些不可能,从郑惜诺追程未远傻气的手段来说,她有智商能做出这种事情吗?可是除了她又会是谁……

时重见她面露疑惑,他压低嗓音,缓缓开口:“那,你要不要和我在一起?”

正值盛夏,林荫如海,树下少年面冠如玉,笑容惑人,嗓音低沉如被拨动的琴弦,对方要是路渐遥喜欢的白衬衫少年就更好了。

这一瞬间,路渐遥是心动了。不过,好在只是一瞬间。她喜欢的少年是安静学习的认真少年,不是美貌惑人的地痞流氓。

感情使人盲目,路渐遥对学霸的感情天地可鉴,她怎么可以对一个小混混心动?她做了有史以来最勇敢的决定,抡起书包砸向时重的脸,不管轻重如何,重点是打完就跑。

之后的几天,路渐遥一直战战兢兢,如履薄冰,生怕再和时重来个“偶遇”算一算旧账,她还暗中打听了学校都有哪些混社会的“大哥”。

“路渐遥,男生们都在打赌,郑惜诺能多久追到程学霸。”下课有女生凑到路渐遥身边小声开口,说完还飞快瞟了程学霸的座位,“你觉得呢?”

路渐遥对这种做法甚是不屑,直接说:“我不知道。”

“你就说说嘛!”林蝉拿肩膀轻轻撞了路渐遥一下,暗示道:“我这不是指望你给我点提示,我好下注。到时候赢了我请你吃饭。”

“你确定你真的想听我的意见?”|

林蝉点头如捣蒜。

路渐遥装模作样的掐指一算,回答她:“那你不用赌了,她没戏了。”

“怎么可能,校花追学霸,你看就有戏,简直是言情小说中的标准桥段啊。”林蝉不服气,“你不觉得吗?”

不是痞子校草和美女学霸的故事吗?难道她跟不上时代了?路渐遥看了一眼程未远,很好,还是这么高冷。她心思微微一动,说:“要不我们打个赌?”

“来啊!谁怕谁!他们要是没成我就去跟程未远告白。”

“你有病吧?”路渐遥把笔记本扔在桌子上,“怎么听你都不亏啊。”

林蝉慢悠悠补充道:“我再给你带一个月早餐。不过你要是输了……”

“我给你带一个月的早饭?”

“你还要去找时重告白!”林蝉觉得自己这个主意棒棒哒。

“成交。”路渐遥爽快答应,不过她还是想问:“时重是谁啊?”路渐遥知道的牛逼人物,也只有疯子郑惜诺和程未远了。

竟然还有九高的女生不认识时重?林蝉不可置信地看着路渐遥,一时没想好是该痛骂她的无知还是先夸一下时重的盛世美颜。

林蝉思索片刻后,暗挫挫从桌洞里拿出一本英语书,又小心翼翼从英语书里拿出一张照片。

路渐遥看了一眼,像是偷拍,只能看少年侧脸和一头黄毛,这杀马特的发型她真是欣赏不动。但她又不得不承认,小伙子长得还不错。

不同于程未远的干净冰冷,时重是那种有着三分邪气的痞少年,在全民都喜欢白衬衫少年的时候,这个人也算独树一帜。

不过,她怎么看都这么眼熟啊?似乎在什么时候见过。路渐遥一时还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这个人,林蝉就飞速收起照片,扯着她的袖子道:“门口!遥遥,门口……”

这就是她喜欢的盛世美颜啊啊啊啊。林蝉激动想要地尖叫。

路渐遥顺着林蝉狂热目光看了过去,那一头黄毛着实引人注目,不过她更在意的是那个人身后的程未远,以至于她忽略了对那黄毛的一丝熟悉。

程未远被时重挡在门口,路渐遥作为好同桌本想解救程未的,结果她一起身,程未远就被人拖着手臂拉走了。

郑惜诺……又是疯子郑惜诺。路渐遥眸子暗了暗,目送时重身后的少年离开,没她什么事了。

时重也因此注意到了路渐遥,这样平凡的长相,也得亏她站起来了,不然时重还真看不见。她怎么看像是个木讷的玩偶,一双眸子暗淡没有光彩。也难怪郑惜诺会觉得她毫无竞争力,木讷呆板,相比之下郑惜诺简直占尽优势。

看来程未远和郑惜诺在一起不过是早晚的事情。时重径直走向路渐遥,摸着受伤的唇角,勾起一抹邪笑,问道:“你准备怎么对我负责啊,大学霸。”

路渐遥错愕,看到时重嘴角的伤口,思绪回笼,这不是被她用书包砸过的小混混吗?这个人,就是林蝉心心念念的时重?

她第一次觉得这个世界魔幻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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